機構主要職能
揚州市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市各級供銷社的領導機構和市級社有資產管理機構,受政府委托行使有關行政職能,是市政府重要的涉農部門,承擔著參與建設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組織帶動農民進入市場的使命。其主要職能是:
1、宣傳貫徹黨中央和國務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經濟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供銷社的工作,促進合作經濟的發展。
2、根據全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大局,參與農業產業化建設,指導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和農村經紀人隊伍,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和防汛物資等重要商品的供應及農副產品收購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負責棉花、農藥、化肥、煙花鞭炮、廢舊物資的市場監管以及行業管理。
3、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和要求,協調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系,維護各級供銷社的合法權益。
4、指導全市供銷社的組織建設,密切同農民的聯系,協調社員社之間的關系。
5、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的組織隊伍建設和人才開發工作;組織指導對各級供銷社干部和職工的教育培訓。
6、管理運營本級社有資產,行使市級社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指導全市各級供銷社社有資產的管理。
7、按供銷合作社《章程》規定,履行社務管理委員會職責。
8、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社交辦的其他事項。